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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評分原則

國立中山大學應用數學系106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評分原則

 

【甲組】-主修機率統計

一、初審(佔 40%

參閱資料:
1
、大學歷年成績單
2
、學業成績總名次證明
3
、其他學術著作、獎勵等
4
、推薦信至少二封

二、面試(佔 60%)

評分原則:初審及面試評分均由審查及面試委員依據考生審查資料及面試現場整體表現逕予評分。

 

【乙組】-主修科學計算

一、審查(佔 40%

參閱資料:
1
、大學歷年成績單
2
、學業成績總名次證明
3
、其他學術著作、獎勵等
4
、推薦信至少二封

二、面試(佔 60%)含「數值分析」學科口試

評分原則:審查及面試評分均由審查及面試委員依據考生審查資料及面試現場整體表現逕予評分。

 

【丙組】-主修數學

一、審查(佔 40%

參閱資料:
1
、大學歷年成績單
2
、學業成績總名次證明
3
、其他學術著作、獎勵等
4
、推薦信至少二封

二、面試(佔 60%)

評分原則:審查及面試評分均由審查及面試委員依據考生審查資料及面試現場整體表現逕予評分。

 

【丁組】-主修數據科學

一、初審(佔 40%

參閱資料:
1
、大學歷年成績單
2
、學業成績總名次證明
3
、其他學術著作、獎勵等
4
、推薦信至少二封

二、面試(佔 60%)

評分原則:初審及面試評分均由審查及面試委員依據考生審查資料及面試現場整體表現逕予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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